灌云县新沂河洪水调蓄区工程-清污自动站 |
点击:26次 日期:2015-05-11 09:19:31.0 |
灌云县新沂河洪水调蓄区工程-清污自动站
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正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灌云县新沂河洪水调蓄区工程-清污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沂河洪水调蓄区工程-清污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YZFCG2015050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就灌云县新沂河洪水调蓄区工程-清污自动站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审查:
1、 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在线水质分析仪器仪表、监测系统集成和维护等相关仪器仪表的;
2、 投标人若不是清单中的仪器仪表制造商,则应取得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授权委托书。
6、 自行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中标后查出有重大违规记录,则视为废标处理。
7、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行贿受贿记录方面的证明原件,与资格审查原件一并递交。
友情提醒:
1、开标时请将上述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并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并放在标书里。
2、若以上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时未带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招标文件价格:每份300元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
项目联系人:沈静 15261348336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及电汇底单。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六: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50%,后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付款20%,直至付清余款。(上述付款方式不包括后期运维费用,当年运维费用年底一次性付清)。
合同总价5%的货款作为合同货物质量保修期的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付清(无息)。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开标一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 5月 2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一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联系人:王华东 联系电话:0518-88823380
招标代理单位:连云港市正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静
联系电话:0518-85627978 15261348336
传真电话:0518-85627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郁州南路12号山水丽景广场C座405室
邮政编码: 222006
E-mail: lyg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