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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城区小韩北路(纬二路)(新元大道-金沙路)道路工程

点击:88次 日期:2015-05-07 14:45:41.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新城区小韩北路(纬二路)(新元大道-金沙路)道路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55。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投标。
2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3.2、工程规模:长度578.66,宽度20,合同估算价为63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5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投标申请人自201051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6、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7、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8、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11月至20154月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贰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5   7  日至2015 5 12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5 5 12 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5 5 19 17 : 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6   1    9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2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
10、其他:
10.1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东区
联系人:马                 电话:0516-83875707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
联系人:陈峰、黄            电话:0516-85743599     传真: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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