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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武当山机场民用航站楼专业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点击:65次 日期:2015-05-05 17:19: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十堰武当山民用机场航站楼专业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已由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北省发改委以民航中南局【201463批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业主为十堰武当山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和湖北省、十堰市共同筹措招标人为 十堰武当山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航站楼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北十堰武当山机场民用航站楼专业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2.2 招标编号:TC15073K8

2.3建设地点:湖北十堰市。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已获有关部门的批准,已经完成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工条件。该工程项目是湖北新建十堰民用机场工程的一部分。

2.5交货日期:本项目交货日期为2015710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见技术要求。

2.8招标范围:为湖北十堰武当山民用机场航站楼专业设备,分为2个标段,具体范围包括:

第一标段:行李传送系统设备(包括安装、调试)

第二标段:安检设备(包括安装、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设备(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航站楼专业设备生产(或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行李传送系统设备或X光机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电子感应安全门、手持探测器、防爆罐除外,可以代购)。代理商须提供行李传送系统设备或X光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3.2 行李传送系统设备或X光机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中国国内生产或组装,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国外生产或组装,则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代理授权书及产品使用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在中标后设备进厂验收时必须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发货证明、进口关税完税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201211-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则相关联单位以先报名为准,后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5.1 请投标人于201556日至 2015 51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0室)或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并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ntc7@126.com

5.2报名资料包括:

5.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 201556日至20155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0室)或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 元,售后不退 

6.3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可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汇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cntc7@126.com ,并将购买标书及资料款汇入如下账号,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发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号:020004961920036229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如果有);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发送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以及报名资料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5290900分,地点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评)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yzb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庹秀琴      联系电话:0719-8208350

  人:十堰武当山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人: 杨前进         话: 0719-84528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明/王圣英

电话:010-62108266/8256

 箱:cntc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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