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外装修工程(第二次) |
点击:52次 日期:2015-05-05 10:25:29.0 |
喜德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外装修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喜德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外装修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喜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喜发改函【2014】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喜德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划拨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喜德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喜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喜发改函【2014】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123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喜德县光明镇新喜村
2.2 建设规模:喜德县人民法院外装、审判法庭装修建设工程项目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单独的名义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5月10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喜德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喜德县环城北路29号喜德法院
邮编:616750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834-7442036
传真:0834-744203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建昌路城中村5栋2单元5楼2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834-3773183
传真:0834-3773183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