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场镇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岳池县苟角镇场镇污水处理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2]11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池县宏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池县宏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10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723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岳池县苟角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2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按远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0.5万吨/日铺设厂外截污干管8.219公里,管径为DN300-DN600钢筋混凝土管; 2.3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注: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其它验原件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6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池县宏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1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826-5616509
传 真: 0826-561650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7
传 真: 028-87774686-80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