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电视台的委托,对“红塔区电视台广告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5-9-008。
1.2 磋商范围
1.2.1磋商内容
1.2.1.1红塔区电视台广告业务:(1)商业广告:按照广电总局广告相关规定(19:00至21:00黄金时段共计18分钟、非黄金时段每小时12分钟)的所有广告时段。(2)影视剧、资料性栏目的冠名、特约广告业务等。(广告代理时段和范围不含区委、区政府及政府部门要求播出的通告、宣传标语、通知,国家、省、市、区广电部门要求制作播出公益广告,本台的新闻、专栏自办节目广告时段)。
1.2.1.2红塔区电视台将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所有广告进行监管。
1.2.1.3天气预报广告经营由中标人与气象部门具体协商。
1.2.1.4红塔区电视台为中标人提供广告制作相关设备一套的使用权,并安排配音人员,其他凡涉及广告业务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2.1.5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广告时段占用,不补偿中标人费用:(1)《新闻联播》延长播出及相应的节目调整;(2)上级要求转播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节目及相应的节目调整;(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转播或播出全省、全市、全区大型活动及相应的节目调整;(4)播出政府公告及相应的节目调整;(5)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造成停播等情况;(6)上级要求停播的广告、影视剧、资料栏目;(7)因法律纠纷需停播广告、影视剧及资料性栏目。
1.2.2服务期限
1.2.2.1本项目广告代理经营期限为三年,竞标投标人中标后的广告经营权不得转让。
1.3竞标人资格要求
1.3.1竞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本次竞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司必须具备广告策划、经营、管理能力;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8号咏和小区4单元20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1.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1.5竞标文件的递交
1.5.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9:00时,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厅(玉溪市凤凰路8号)。
1.5.2开标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厅(玉溪市凤凰路8号)。
1.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4 开标时请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1.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电视台
联系人:朱荣军
联系电话:0877-6135103
采购代理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捷
联系电话: 0871-64151223转602,0877-2061255
传真:0871-64177061,0877-2061255
电子信箱:8105632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