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
点击:48次 日期:2015-05-04 00:01:05.0 |
项目编号:20150303002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编号:201503030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梯制造厂商或经电梯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厂商只能受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同一制造厂商如有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只接受第一家代理商报名)。
3、投标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6、若制造商授权的维保机构是连云港市本地企业,必需提供制造商对该维保机构的授权书、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维保机构的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若制造商授权的维保机构企业注册地非连云港市本地企业或者制造商在连云港市设立维保站须经连云港市质监部门备案登记。
7、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
1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二、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4、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见采购文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5年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后台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 5月 2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5月 20 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15年 5月 20日9:30至10:00交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 刘佳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5月 2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18-85868285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1室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由于本项目较为复杂,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组织现场勘查(请于投标报名表截止日期后2日即2015年5月14至15日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准确数据,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充分了解以及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中标后不得借口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以及未能现场勘查或勘查后未能获取准确数据而调整投标报价。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采购人联系人:印文化 联系电话:1896132359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项目编号 |
20150303002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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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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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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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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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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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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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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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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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刘佳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年5月 13日11: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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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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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