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9房县境内店子河至两河口段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点击:53次 日期:2015-05-01 03:10:2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9房县境内店子河至两河口段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十路计字[201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房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09房县境内店子河至两河口段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总里程29.51公里,位于十堰市房县境内,是连接丹江口与房县的重要通道。起点位于丹江口与房县交界处,终点位于房县土城穿山堰村。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全线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包括部分路段路基修复、路面大中修、涵洞修复、部分路段安全设施等设计,以及预算的编制,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里程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类似公路工程设计任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 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5日15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三楼(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xztb.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女士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房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房县房陵大道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9-3010588
招标代理: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76号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134779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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