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城南新区智能交通电子警察、信号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84次 日期:2015-05-01 02:07:10.0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CZBC[2015]068
发布日期:2015年4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蒙城县城南新区智能交通电子警察、信号系统工程
2、招标人:蒙城县公安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蒙城县城南新区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交通信号系统主要是对蒙城县城南新区鲲鹏路、西外环、乐土路、安驰大道四条路形成的长方形路网区间共计36个路口的信号灯系统及后台进行制作安装,包括交通信号控制机、信号灯、杆件、基础、配套的管线敷设、热熔标线及手工井砌筑等设备采购安装。
本工程电子警察系统规划范围为老城区、城南新区、西城区、开发区东区、道口工业区五大片区,主要分布在宝塔路、鲲鹏路、商城路、三阳路、政通路、永兴路、仁和路、濮水路、三义路、乐土路、纬四路、秋水路和蒙凤路等道路,共计50处。结合已建成的22处电子警察系统,将形成一个初步完善的道路交通综合监控管理系统,为交警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包括整套系统产品的安装、前后台建设、调试、验收以及技术培训、运行维护等其他后续服务。
本工程概算约2600万元。
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整套系统产品的供货、安装、系统前端后台建设、运行调试、验收以及技术培训、运行维护、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壹级资质;
4、拟用于本项目的电子警察系统软件必须为投标人自主开发, 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公布之日前登记的高清三合一电子警察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拥有该著作权证书的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主体);
5、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信号项目业绩和电子警察项目业绩(信号灯业绩和电子警察业绩各需至少一项,可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相应合同,一旦中标,该合同内容予以公示);
6、所投产品(信号灯、信号控制机)制造商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和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所投产品(500万像素抓拍摄像机、磁盘阵列主机) 制造商必须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上述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5 月 7 日,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原件);
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要求携带上述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报名,代理机构仅向报名资料齐全的单位发售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资料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联系人:刘树立 电话:0558-7625795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秦工 电话:0551-62220294(8) |
六、备注
1、报名时需同时办理蒙城县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入库手续,未入库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说明等,将在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蒙城县政府采购网(www.mcxztb.com或www.mczb.gov.cn)统一发布,请于开标前每天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