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县质监局计量所采购检衡车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情况的公示 |
点击:133次 日期:2013-11-18 00:00:00.0 |
关于高青县质监局计量所采购检衡车
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情况的公示
高青县质监局计量所申请对检衡车(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29.8万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11月18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531-82669931)和高青县质监局计量所(联系人:李亮 孙健,联系电话:13953355997 15253373777,地址:山东省高青县城青城路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