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保健楼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点击:136次 日期:2015-04-27 15:43:23.0 |
工程编号:KCZB-2015-002 | 资金来源:- |
招标范围:- | 形 式:- |
报名须知:- | |
报名条件:- | |
报名地点:- | |
工程简介:招标公告 编号:KCZB-2015-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保健楼工程勘察 , 该项目已 经 鹤发改社会【201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为 财政与自筹 ,招标人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保健楼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保健楼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 鹤壁市黄山路与九江路交叉口 2.3勘察周期:1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2.6 招标内容及成果要求:鹤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按照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和相关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能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开具相关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质。企业需具有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至少一份(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条件 4.1参加投标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2012年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合同为准)、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所有证书为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 4.2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 4.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 27 日—2015年 5 月 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鹤壁市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秦法亮 联系电话: 13849209581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科创中心815房间 联系电话:13033890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