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 |
点击:35次 日期:2010-10-21 00:00:00.0 |
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投标报名室 | |||
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1、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编号:邯发改招标核字【2010】10号,招标人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邯郸文化艺术中心由大剧院、报告厅、博物馆、图书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组成。总建筑面积 119371 平方米。建筑层数(主层数):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 2.2 建设地点:位于 邯郸市人民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 2.3项目总投资 116677 万元。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投资估算1240万元。 2.4项目建设规模:大剧院38758平方米,博物馆27425平方米,图书馆24749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10141平方米,公共部分13037平方米,预留用房5261平方米。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6部垂直电梯及14部扶梯的供货及安装。 2.7供货周期为 60 日历天;安装周期为 40 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商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满足以上条件,投标申请人还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 3.2 品牌类似业绩: 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30部及以上的大型公建项目电梯供货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取前七名)。 5、报名须知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投标还须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于2010年 10 月 21 日至 2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投标报名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若为制造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C、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申请人若为代理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包括:A、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B、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C、代理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D、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F、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年 11 月 1 日14:3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资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根据资格预审情况,招标人将对符合条件并列入考察范围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考察,对于投标申请人业绩和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512室 联系人:田明星 程丽红 邮 编:056002 电话/传真:0310-20306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联系人:车明海 吴云良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1-86999231 13933172572 传 真:0311-86999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