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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5-04-25 03:09: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已由延安市发改委以延发改环资【2013】6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市财政补助或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延安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建安费5999.51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二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施工一标段(土建)为以下工程的全部土建内容,建安费2999.7万元。施工二标段(安装)为以下工程的全部安装内容,建安费2999.81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扩容2万立方米/日,包括曝气沉砂池、A2/0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池、二级提升泵池(与混合反应沉淀池合建)、混合反应沉淀池、转盘滤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及贮泥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改造加氯间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一标段(土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安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3.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4月 24日至2015年4月28日到延安市马家湾小区(三区)2号楼5单元5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地点同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单位: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7、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翠    电话:0911-8210515

  8、发布公告的媒介:《延安市建设规划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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