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工程 |
点击:36次 日期:2015-04-24 22:58:43.0 |
昭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昭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投资[2013]1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昭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项目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昭觉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2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305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昭觉县新城镇南坪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昭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工程,建设面积为9011㎡,收戒规模436人。并配套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等及安装工程。
2.3、建设工期:730日历天。
2.4、质量等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 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5月4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昭觉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新城镇西街8号
邮编:616150
联系人:阿皮政府
电话:0834-8332393
传真:0834-833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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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沙河壹号7栋22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易宇
电话:028-8676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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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