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刘街乡土楼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施工 |
点击:43次 日期:2010-10-13 00:00:00.0 |
内容 |
永清县刘街乡土楼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刘街乡土楼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己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总字(2010)第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刘街乡土楼村土楼小学院内。建设规模:教学教辅用房,建筑面积606.9平方米。计划工期:2010年11月18日开工,2011年6月30日竣工,日历天224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8 日至2010 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必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⑤授权委托书;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永清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时提交查询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廊坊市外队伍除持以上7种原件外还须持入工程所在地投标备案手续(以上均须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4.2 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 永清县建设局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永清县益民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益昌中路西侧 地 址:永清县裕丰路6号建设局五楼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656000 联系人: 郝永富 联 系 人: 孟令章 电 话: 0316-6680585 电 话: 0316-6686953 传 真: 传 真: 0316-668695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LF6686953@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永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 号: 账 号: 2010 年10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