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机设备采购与安装 |
点击:32次 日期:2010-10-11 00:00:00.0 |
沽源县住建局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 |||
内容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状况; (3)承包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4)有依法纳税和设备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能力三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5年以上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垃圾压实机设备的供货经历。报名需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业绩合同复印件,报名现场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有垃圾压实机设备制造能力的生产商且具有销售资质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证书(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3-----5812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