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 “7.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实行自主报价。该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本工程其余临时工程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投标总报价,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更改为:“7.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实行自主报价。该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投标总报价,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
2、本工程2015年4月17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将本工程更正后工程量清单从新发布,并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签章):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