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看守所迁建工程监区及武警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招标 |
点击:36次 日期:2010-10-08 00:00:00.0 |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内容 |
1、魏县看守所监区及武警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魏县看守所 ,招标内容包括:魏县看守所监区及武警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魏县看守所监区及武警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 2.4预计工期 4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至2010年 10 月 13 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魏县分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30分以前送至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魏县分中心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魏县看守所监区及武警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0年 10 月 14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章):魏县公安局 地 址:魏县县城 邮 编:056800 联系人:连局长 电 话:13315068389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邮 编:056003 联系人:李丽萍 电 话:0310-3210968 日 期: 2010 年 10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