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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看守所门卫、食堂、锅炉房工程招标

点击:44次 日期:2010-10-08 00:00:00.0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1魏县看守所门卫、食堂、锅炉房、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魏县县城南,魏张公路东侧,浅町村东,招标内容包括:详见清单.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魏县看守所门卫、食堂、锅炉房、路面工程。
2.4预计工期  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10月8日至 10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卡到魏县交易中心报名并刷卡,到 魏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  年10月14日 15  时 00  以前送至魏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魏县看守所门卫、食堂、锅炉房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10月1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魏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振波
地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邮编:056003
电话:0310-3210968
传真:0310-3210968
电子邮件:jinningdu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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