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T/a高纯NF3气体项目施工工程 |
点击:25次 日期:2010-09-30 00:00:00.0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的900t/a高纯NF3气体项目施工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900t/a高纯NF3气体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高开区起步区,新凯大街与1号路交口西南角。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5 月 20 日,工期18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钢结构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并能够完全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好,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IC卡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区先刷卡后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预审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900t/a高纯NF3气体项目施工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0 年 10 月 16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 地 址:邯郸市展览路17号 联系人:张恒春 邮 编:056002 电 话:0310-7189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人民路12号 联系人:魏子伟 邮 编:056001 电 话:0310-3298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