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
点击:50次 日期:2010-09-30 00:00:00.0 |
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 |||
内容 |
鹿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程招标公告 鹿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鹿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程 建设单位:鹿泉市人民法院 工程地点:鹿泉市龙泉路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项目投资:53.9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质量等级:合格 预计工期:191天(日历天数) 2.简要技术要求/项目采购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的独立法人。投标申请人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鹿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11-82010685)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省内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省外投标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厅开具,以上均到鹿泉市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上述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同时带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带IC卡(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报名地点: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4.报名时间: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鹿泉市人民法院(盖章) 联系人:卞家伟 联系电话:0311-82108390 代理机构:鹿泉市鑫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高雨 联系电话:0311-82188244 201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