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睢宁县交巡警大队交通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睢][SCZ(2015)016]
二、项目内容:中央隔离护栏2000米,机非隔离护栏2000米,警示桩30个(无偿赠送)。(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此次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及批量生产合格证和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招标机构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
1、《睢宁县政府采购投标人报名表》原件(下载地址:http://czj.cnsn.gov.cn/—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所提供的材料请登录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官网“预防实践”专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查看,网址:http://www.xuzhousn.jcy.gov.cn/。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此次项目要求);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及批量生产合格证和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开标现场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五、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09:00至0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5月13日0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2015年4月30日17:30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夏春明
电话/传真:0516-68062863 0516-88307875(传)
E-mail:xcm0159@126.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敖思家 卓海
联系电话:13852057269 13775927777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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