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56(原省道208线)金阳县城至通阳大桥段改建工程 |
点击:64次 日期:2015-04-22 22:58:45.0 |
国道356(原省道208线)金阳县城至通阳大桥段改建工程A、B标段
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国道356(原省道208线)金阳县城至通阳大桥段改建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发改基础[2014]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4]4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61801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凉山州金阳县境内
项目起点位于金阳县城环城公路北街(接S208线金阳县城至庆恒大桥段公路改建工程),于金阳县农场东北侧约200米处上跨金阳河,经金阳河特大桥、务科村止于木府乡仓房村(接溪洛渡水电站S208线金阳段淹没复建公路工程),全长27.412公里,其中K0+000~K14+864.964段长13.779公里,K7+220~K21+037.019段长13.639公里(K14+864.964= K7+220)。
根据本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功能、远景交通量以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局部困难路段,降低了指标,路基宽度采用6.5m),桥梁宽度8.0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利用桥梁采用公路-II级。
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3.5cm厚的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4cm厚的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C)+20cm厚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的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厚的级配碎石垫层;新建桥梁桥面铺装采用3.5cm厚的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4cm厚的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C)+防水粘结层。
新建大桥124.78 米/1座,中桥43.3米/1座,小桥21米/1座,利用中桥42米/1座;新建涵洞826.76米/78道。
2.3 招标范围:
2.3.1施工标段: 路基、桥梁、涵洞、防护、排水、绿化、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2监理标段:该项目全部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的监理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
2.4.1本合同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为A、B。具体如下: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 |
A | K0+000~K14+864.964 | 13.779 | 路基挖方:44.48万m3,路基填方:11.06万m3;排水工程:0.82万m3, 挡护及加固工程:8.46万m3;路面工程:路面垫层:10.4万m2,路面底基层:9.6万m2,路面基层:8.86万m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厚40mm)路面:8.15万m2,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厚35mm)路面:8.15万m2;大桥124.78 米/1座;涵洞:378.92 /37道;波形梁护栏3900米,混凝土护栏1726m;植草5.55万m2; |
B | K7+220~K21+037.019 | 13.639 | 路基挖方:17.89万m3,路基填方:10.31万m3;排水工程:0.65万m3, 挡护及加固工程:7.85万m3;路面工程:路面垫层:12.8万m2,路面底基层:11.8万m2,路面基层:10.92万m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厚40mm)路面:9.96万m2,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厚35mm)路面:9.96万m2;中桥43.3米/1座,小桥21米/1座,利用中桥42米/1座;涵洞:447.84米/41道;波形梁护栏7558米,混凝土护栏1576m;植草1.0万m2; |
2.4.2本合同监理标段分为1个标段(含监理试验室),标段名为JL,桩号为K0+000~K21+037.019。
2.5 计划工期:施工B标段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监理JL标段服务期49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四川省公路施工企业名录,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且未被列入凉山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2010年至今已承接并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业绩(其中至少一个连续里程13公里及以上含路基、路面、交安业绩),且须累计不低于30公里公路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良信誉记录。 (如是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类似项目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完成的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工并在本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工通过验收的项目。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3.1.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不含临乙级)、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监理单位不具有检测资质的可联合投标。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且未被列入凉山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3.业绩要求:2010 年 1 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 2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施工监理项目(含路基、路面等),且累计完成3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方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本次监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为监理单位,成员方为试验检测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5 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4月23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4月27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5号邮政大院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4-6992012
传 真: 0834-699265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21楼6号
邮 编: 610012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028-66820476
传 真:028-84448011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