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259次 日期:2015-04-22 22:40:37.0 |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一期)设计
1.2招标编号: 0623-1575N3108359
1.3建设地点:衡阳市城南水厂内
1.4建设规模: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一期),处理规模8×104m3/d(其中臭氧站按18×104m3/d设计),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
1.5投资规模:厂区工程总投资估算1.35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57亿元。
二、招标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一期)设计中标人,并由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承担施工技术配合及现场服务,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阶段中的各环节主体及整体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投标申请人须有良好的服务和协调能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机构,从设计到项目竣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湖南省内。
3.6省外投标人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及参加本项目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八部(209室)
4.3报名时须携带:
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报名地点报名。未按以上方法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7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八部(209室)
5.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6073412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522708、13508476631
传 真:0731-8455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