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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班班通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49次 日期:2015-04-22 20:36:41.0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5]24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的委托,将对该校班班通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YXGPC2015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班班通设备及安装采购

三、招标项目内容: 一体化交互式电子白板、实物展台各36套、组合式推拉书写黑板35套、钢制讲桌30套、中央控制器2台及安装辅材若干 (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货物交付时间及地点:合同正式签订后十五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项目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经销商须持有主要设备(电子白板、实物展台)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证明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可在2015年4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6日下午5:30止(工作时间)到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现金或电汇形式提交贰万元投标保证金。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主要设备(电子白板、实物展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以确定代理人属本企业职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3日上午9时前投至开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时。

九、开标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六楼)

招标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郧阳城关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李莉、陈小妹             电话:(0719)7231925  传真:(0719)7232925

开户银行:农行郧县支行             账    号:17—204801040006269

郧县纪委监察综合室监督电话:0719-7228937

郧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719)7239752  联系人:田科长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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