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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楼(建筑工程_土建)工程

点击:33次 日期:2010-09-28 00:00:00.0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 
内容 二次招标公告

1、石家庄市道桥管理处实验楼工程,已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委托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实验楼

(2)建设地点:康庄村西、铁路东

(3)计划工期:2011年5月31日前竣工

(4)现场条件: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

(5)质量等级: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4、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报名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首先持本企业身份认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按“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要求自行报名,然后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石家庄市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金明大厦三楼)报名,时间为:  2010年9月28日至 2010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把以下合格资料及企业有关信息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发包席招标代理处,证件不全或未在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任何只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或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2)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信;(外地企业在石家庄市有工程的到石家庄市建设局开具,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查原件留复印件)

(6)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再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7)外省市投标申请人均需办理进石备案手续(查原件留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石家庄市道桥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33号南楼

联系电话: 0311-89281312 

联系人:  赵立亚



                       日期: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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