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临时农贸市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32次 日期:2015-04-22 16:21:57.0 |
一、工程名称:延安市新区临时农贸市场工程
二、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新区临时农贸市场工程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函(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安新区(北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北侧,总用地面积23040㎡,约合34.56亩,概算总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装箱式轻钢活动房120间、公厕3间、锅炉房1间、透空栏杆围墙616米、轻钢骨架式大门3座、院落硬化面积8424㎡、停车场硬化面积9300㎡、市场绿化面积600㎡,以及采暖、给排水、电气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省外建筑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监理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或省级)注册房建监理工程师。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3、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 年4月21日至 2015年4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喜林 联系电话:0911-2556520
九、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