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中山公园公厕及化粪池、凡同道口公厕改造、十米道公厕改造、广场街公厕改造工程 |
点击:52次 日期:2010-09-26 00:00:00.0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灵寿分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灵寿县建设局 的灵寿县中山公园公厕及化粪池、凡同道口公厕改造、十米道公厕改造、广场街公厕改造工程,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中山公园公厕及化粪池、凡同道口公厕改造、十米道公厕改造、广场街公厕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灵寿县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40.97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43.038498 万元 发包范围: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 现场情况: 已具备三通一平 工程内容: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 60 天(日历天数) 质量等级: 合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是独立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灵寿分中心 投标申请人持IC卡报名;无IC卡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看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等资料(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石进冀手续)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灵寿分中心报名,时间为:2010年9 月26日至2010 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 30分(公休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确定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灵寿县建设局 联系人: 李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巧芳 联系电话:87660022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196号锦华大厦 2010 年 9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