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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张官屯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餐厅工程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2次 日期:2010-09-26 00:00:00.0
沧州市新华区国土资源局北楼三层 
内容 沧县张官屯中学学生宿舍楼、餐厅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受沧县张官屯中学的委托,在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沧县张官屯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餐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
1、  项目概况:学生宿舍楼一栋,餐厅一栋,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框架结构,相应建设资金已落实。
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
5、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预审申请。
6、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按照综合评议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七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七家(含七家)时,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7、  当在有效公告报名时间内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而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七家(含七家)时,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8、  报名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投标企业需持进冀、进沧手续等证件(全部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 9 月 26  日至2010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国土资源局北楼三层)报名并购相关文件并同时在网上进行报名,也可于2010年 9  月 30  日15:00-17:00时到沧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网上报名单位必须在2010年 9 月  30日17:00前到沧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室现场报名,否则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指示精神,所有投标单位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交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机构保管后上交沧县人民检察院。沧州市区投标单位到沧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咨询电话:0317-3571321)开具介绍信到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也可到发布招标公告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科部门查询。
建设单位(公章):沧县张官屯中学
联 系 人: 李建成
电    话:0317-5510516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国土资源局北楼三层
联 系 人:王娜
联系电话:0317-3580122
传    真:0317-303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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