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
点击:39次 日期:2010-09-26 00:00:00.0 |
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涿州市华阳西路259号) | |||
内容 |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拟建的门诊综合楼工程,已由涿州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涿发改投资核字[2010]6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空调采购及安装 (二)建设地点: 涿州市范阳中路57号(医院院内)。 (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计13826.6㎡,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四)项目投资: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质量标准: 合格 (七)预计工期: 合同中约定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各类资料的提交、结算阶段工作、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供应、维保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质要求: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报名参加投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空调)或取得具备空调生产许可资质证的空调制造商的授权(必须针对本项目授权),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一)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C.安装资质证书副本,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E.企业简介;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A.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B.机电安装资质证书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D.企业简介,E.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F.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G.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项目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经初审合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10 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 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涿州市华阳西路259号) (四)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 标 人: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 办公地址:涿州市范阳中路57号 联 系 人:王学良 联系电话:0312-396629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涿州市华阳西路259号 联 系 人:李赫 联系电话:0312-6672396 传 真:0312-6672393 邮政编码:07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