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家园廉租住房项目预算编制 |
点击:34次 日期:2010-09-19 00:00:00.0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处 | |||
内容 |
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高华家园廉租住房工程预算编制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华家园廉租住房工程预算编制 建设地点:长安区谈固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西南角,北邻北二环,东邻谈固大街,西邻亚龙花园,南邻南翟营村 发包范围:高华家园廉租住房工程全部预算编制工作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投资额:70万元 预算编制周期: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预算编制企业,均可参加上述高华家园廉租住房工程预算编制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报名时间为: 2010年9月19日至2010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在报名期间内请投标申请人把以下资料及企业有关信息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本人出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公章) 联系人: 赵峰 联系电话:15830660955 地 址:石家庄和平西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李振杰、苏东强 联系电话:15933314021 0311-86958900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