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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2014年度清泉沟项目区柴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85次 日期:2015-04-21 13:05:01.0

 

  1. 招标条件

  甘泉县2014年度清泉沟项目区柴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水规计发〔2014〕2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及地方配套解决,总投资为406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甘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甘泉县2014年度清泉沟项目区柴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k㎡,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0.16h㎡,栽植水土保持林193.47h㎡,发展经果林141.36h㎡,封禁治理面积624.82h㎡,修建谷坊6座,水窖5个,排灌沟渠0.93km,建设生产道路1.85km。依据延安市水务局《甘泉县2014年度清泉沟项目区柴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4〕126号文件)本工程划分一个施工标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8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延安建设网》、《三秦都市报》、《甘泉县政府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书记

  电    话:0911-4222312

  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喜林

  电    话:0911-2556520   1509181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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