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15-04-21 09:09:37.0 |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连云政采2015120
二、采购项目说明:开标时带样品,现场检验。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投标时带资质原件备查)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投标单位所在地市人民检察院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连云港市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信息: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4月22日下午16点之前送至或电子邮件发至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处。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公司已收到,否则后果自负,如遇各种故障原因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材料请扫描成高清图片发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lygzdgs@126.com
邮件的主题格式为:xxx公司关于xxx项目报名表,每张图片写清楚名称,发送完成后请来电确认。
五、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提交竞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4月28日14:50
提交竟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15:00
提交竟标文件地点:连云区政府B203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15:00
开标地点:连云区政府B203会议室
其他信息: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0元(不接受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丙洪 联系地址:海洲区朝阳西路48#弘瑞楼八楼
联系电话:0518-85106903 邮政编码:222042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gzfcg.gov.cn
采购人联系人:缪琴琴 联系电话:0518-82303087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为了保证各招投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单位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主动告知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单位,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 |
项目编号 |
连云政采2015120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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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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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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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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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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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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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5年4月22日16时整 | ||
单位盖章: |
说明: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投标人在2015年4月22日16点整之前递交或电子邮件发送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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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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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