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科教综合楼加固工程施工 |
点击:37次 日期:2010-09-16 00:00:00.0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的科教综合楼加固工程,已在石家庄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科教综合楼加固工程 2、建设地点:十五中学院内 3、发包范围:教学楼加固(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投资:约124万元 6、质量等级: 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6日至 2010 年9月21日 ,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日除外)。 3、投标申请人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报名成功后到招标办窗口登记,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把以下合格资料及企业有关信息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发包席招标代理处,否则不能确认报名合格。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C、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信原件(外地企业在石市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市建设局开取,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取)(留复印件) D、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 E、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F、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 联系人:王传民 联系电话:85283801 13131180190 地 址:槐北路120号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令勇、张广路 联系电话:0311-85263651、85263660-6812 地 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