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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姜刘村等九处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27次 日期:2015-04-20 12:31:05.0
南郑县姜刘村等九处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南郑县农村饮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拟对南郑县姜刘村等九处供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汉中市水利局以汉发改农经[2011]649号、汉发改农经[2012]643号等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资金。
2. 工程名称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郑县姜刘村等九处供水工程施工
1、南郑县高台镇姜刘村供水工程;
2、南郑县青树镇五道岭村供水工程;
3、南郑县圣水镇王营村供水工程;
4、南郑县碑坝镇朱家坝村供水工程;
5、南郑县新集镇金华村供水工程;
6、南郑县新集镇宋营村供水工程;
7、南郑县圣水镇瓦桥村供水工程;
8、南郑县湘水镇海明村供水工程;
9、南郑县青树镇七里村供水工程。
2.2招标范围:对上述九处供水工程施工(不含管材)分别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施工企业;其中姜刘村、五道岭村、王营村、朱家坝村四处供水工程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参加两处供水工程投标,但项目经理不能重复;
3.2项目经理须具有2个以上供水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其中姜刘村、五道岭村、王营村、朱家坝村四处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余五处供水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公司任命证书;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 4    20 日至2015 4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水利、交通报名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行贿档案查询材料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符合报名条件的施工企业,每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企业须通过银行基本账户向招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否则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800元 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和《汉中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郑县农村饮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南郑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916-5514010
代理单位: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莲湖路市委党校;
联 系 人:许轲轲;电话:1559161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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