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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

点击:21次 日期:2010-09-07 00:00:00.0
 
内容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的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已在石家庄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普圆街2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发包范围:视频会议室改建项目 
工程投资:9.9945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预计工期:10天
质量等级: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三楼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3楼,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2、投标申请人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处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 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把以下合格资料及企业有关信息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发包席招标代理处,否则不能确认报名合格。
A.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B.  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C.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D.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E.  外省市投标申请人均需办理进石备案手续(查原件留复印件)
F.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窗口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手法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要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窗口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查原件留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不得挂靠投标,不得串标围标,不得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禁止该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并禁止该投标人今后所有实施的工程项目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公章)
联系人:芮主任
联系电话:0311-86686351
地址:普圆街2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邢敏云
联系电话: 89107815
传真:0311-89107808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消防队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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