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体育馆BT项目(二次公告)建设招标 |
点击:34次 日期:2010-09-07 00:00:00.0 |
内容 |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隆化县体育馆BT项目 工程地址:隆化县皇姑路与西环城大街交叉口南段 投资模式: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 经隆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招标人,拟采用BT方式建设体育馆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隆化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2万㎡,建筑面积9904.14㎡,预计投资5000万元,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9月底,竣工日期2011年9月 (一)、工程质量:合格 (二)、计价及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入回购总价款,分期支付。投资回报为前期费用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质保金)之和乘以总投资回报率,总投资回报率不高于7.5%,总投资回报率由投标人自报。 (三)、回购期限:3年 (四)、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自报总投资回报率( %)及其他优惠条件,总投资回报率和其他优惠条件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因素。招标人允许投标人现场二次报价。 (五)、投资人参加投标,需交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在无需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中标通知自动失效;在融资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必须在隆化县银行设立资金专户,并提供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10%的资金(含履约保证金),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如未按要求拨入资金,视为无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直接中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以作为对影响本项目建设的赔偿。 二、项目投资人的条件 (一)项目投资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公司或具有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公司或其它法人如无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需通过招标确定施工企业; (二)项目投资人具备较强的自有资金实力和能满足本建设项目的融资能力,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 (三)投资人负责“三通一平”以外的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有意向的申请人需持: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人委托书原件;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6、投标项目经理证书(壹级及以上)原件、复印件到隆化县建筑业管理股备案后,从承德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接受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预审。 四、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项目投资人职责 (一)项目投资人负责工程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移交等项工作。 (二)招标人与投资人经谈判确定合作意向后签订项目融资合同,工程开工前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六、其他 报名时间: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4 时 30分至17 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承德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隆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隆化县隆化镇 地 址:隆化县建设局五楼 报名联系人:张秀红 联 系 人:胡国相 联系电话:0314-7065977 联 系 电 话:13785375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