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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地表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点击:35次 日期:2010-09-07 00:00:00.0
泊头市红旗北路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0-37JL
1、泊头市地表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地表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内容:日供水3万吨净水厂及配套管网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工业区三号路与市区管网
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资金来源:亚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泊头市地表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施工监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相应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经理并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日供水2万吨及以上净水厂或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监理工作。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9月7日至9月13日,上午8 时至 11时,下午2 时至5 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信用手册、总监信用手册或全国注册监理岗位证书、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317-5563317

代理单位: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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