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石井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一期工程) |
点击:41次 日期:2010-09-06 00:00:00.0 |
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 |||
内容 |
鹿泉市石井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鹿泉市石井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一期工程),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公告如下: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鹿泉市石井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鹿泉市矿业协会(供水公司院内) 工程地点:石井村北300米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项目投资:184.7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质量等级:合格 预计工期:450天(日历天数) 2.简要技术要求/项目采购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申请人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项目经理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同时带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4.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鹿泉市矿业协会 联系人:李东风 联系电话:0311-82012859 代理机构:鹿泉市鑫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亚楠 联系电话:0311-82188244 2010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