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城二期工程(D1#D2#D3#D5#D6#)楼设计 |
点击:24次 日期:2010-09-06 00:00:00.0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0041 1、世纪新城二期工程(D1#D2#D3#D5#D6#)楼工程设计,已由清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批准单位: 清河县发展改革局 建设性质:新建。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 建筑规模:拟建五栋住宅楼,总面积约:41500平方米;其中D1控制在14000平方米;D2控制在6400平方米;D3控制在9500平方米;D5控制在6200平方米;D6控制在54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 D1#D2#D3#D5#D6#楼工程设计。 4、建设实施地点:肃临路西侧、浦江街南侧;设计周期:10天。 5、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凡购领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后审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6、投标最高限价:18万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方案不给予补偿。 8、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9月6日至 2010 年9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7 :3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一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9、投标申请人领取标书后,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前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送达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报名(可当面提交,也可发邮件至20090606.ok@163.com)。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单位:开标当日接收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其余时间在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儒林市场斜对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 清河县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清河县黄河街66号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贾振安 联系电话: 0319-8162682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李海龙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13315915087 日期: 2010 年 9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