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郧阳区中小学录播教室、同步课堂设备及软件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38次 日期:2015-04-17 15:44:30.0 |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5]17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郧阳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将对郧阳区中小学录播教室、同步课堂设备及软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YXGPC2015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中小学录播教室、同步课堂设备及软件采购
三、招标项目内容:区域教学视频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高清互动会议终端;高清录播主机、录播流媒体管理系统、跟踪管理系统、高清云台摄像机等录播教室设备及软件一批(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商须持有录播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证明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参与投标。
4、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及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可在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5:30止(工作时间)到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现金或电汇形式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本项目所投录播设备的有效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以确定代理人属本企业职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前投至开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
九、开标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六楼)
招标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郧阳城关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李莉、陈小妹 电话:(0719)7231925 传真:(0719)7232925
开户银行:农行郧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204801040006269
十堰市郧阳区纪委监察综合室监督电话:0719-7228937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719)7239752 联系人:田科长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