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漓江柳岸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BT)合作招标公告 |
点击:122次 日期:2015-04-17 15:02:49.0 |
工程编号:SGZB-2015-026 | 资金来源:- |
招标范围:- | 形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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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鹤壁市漓江柳岸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BT)合作招标公告 招标标号:SGZB-2015-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豫鹤淇滨[2013]00033号),招标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经招标人研究,现对鹤壁市漓江柳岸住宅小区景观工程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BT合作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鹤壁市漓江柳岸住宅小区项目位于漓江路以南,兴鹤大街以西,占地12.35公顷,建设容积率2.1,建筑密度17.71%,绿地率不低于35%。整个项目包含:22栋住宅,一栋幼儿园,一栋会所及配套商业。 该项目于2013年6月经鹤壁市发改局审批立项,项目编号:豫鹤淇滨房【2013】00033。 2、绿化设计要求:建立丰富的组团活动场所,结合特定的场景设置,增强社区归属感。充分考虑景观活动区域的视觉效果的双向性以及从景观节点看周边楼座所形成的视觉效果,提高小区生活品质。(详见设计任务书) 3、本次BT合作范围:本居住小区内(征地红线以内)所有景观工程以及小区南侧高压走廊绿地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包括区域内的土方工程(含微地形处理、土方整理、种植土的培育、垃圾清运等)、道路广场(含商业广场)的施工、铺装,水系处理,幼儿园绿地及活动场地,区域内内所有景观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绿化种植的移植、补栽、草坪种植、配套的绿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背景音乐系统和安防系统以及景区绿化家具(雕塑、小品、座椅、垃圾箱、果皮箱、指示牌等)的设计施工和一年的管养。 4、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最终工程价款以工程实际结算为准,不准高于估算投资额,建设工期为12个月,即到2016年5月30日完工。 5、本工程建设采用BT合作模式,由BT合作方全额出资建设,招标人按照招标约定的回购期回购。 6、回购期两年,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4、本项目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注册资金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项目经理 拟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证); 六、业绩要求 两个以上(包含两个)近三年企业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类似工程(小区绿化景观工程)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附实景或效果图、在建实景照片); 七、信誉 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八、其他 投标单位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等相关资料,外地企业需在工程当地缴纳税金。 九、投标报名及要求: 1、报名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B证;2012-2014年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副本复印件二份。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7日至2015年 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报名。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智慧鹤壁西门三楼大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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