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大屯乡综合文化站工程 |
点击:34次 日期:2010-09-03 00:00:00.0 |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滦平县大屯满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滦平县大屯乡综合文化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滦平县大屯乡综合文化站 (2)工程建设规模要求:新建文化站用房6间,改建文化站用房6间,共12间,总建筑面积300㎡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4)招标范围:新建文化站用房6间,改建文化站用房6间,共12间,总建筑面积300㎡,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5)建设地点:滦平县大屯乡 (6)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为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誉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3日到2010年9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必须在现场及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报名,地点为: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考证原件、专职安全员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外省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考证原件、专职安全员证原件、进冀备案手续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相关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滦平县大屯满族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68250 办公地址:滦平县大屯乡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小涛 地址:滦平县新建路丽景佳园C座商务楼4层 邮政编码:068250 电话:0314—8582916 传真:0314—8582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