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一标段(三次) |
点击:71次 日期:2010-09-01 00:00:00.0 |
内容 |
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0301S10022-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其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一标段(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开发区、抚宁县。 2、招标项目内容: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一标段的BT投资建设。 3、建设规模: 本工程西由抚宁县县城的南环路接至抚昌黄公路,东与已形成的黄河道相连(兴凯湖路交叉口处),同时,结合津秦客运专线及高速公路西出口建设,同步实施兴凯湖路与黄河道互通式立交、兴凯湖路跨津秦客运专线铁路桥,道路全长24.096公里。工程投资估算14.74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一标段工程内容包括:K0+000-K8+000,道路全长8公里,包括洋河大桥一座,跨抚宁连接线互通式立交一座,全路段绿化工程,工程投资额约3.44亿元。标段内的征地、拆迁费(50%)列入BT融资范围,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回购期限:5年(含建设期)。 二、开竣工时间 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 9月10日开工, 2011年11月9日竣工。 三、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⑵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委托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⑶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⑷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随同投标报名资料原件(投标报名时提供)一起递交。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最好能提供金融单位融资意向证明。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五、报名时间及条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于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 月7日(双休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二楼]报名: (1)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提供; (3)联合体协议原件及授权书原件(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 (4)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合同原件,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具备以上业绩即可。 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时最好提供相关融资能力证明); 六、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岚 联系电话:0335-30258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 联 系 人:吴红亮 13933691895 裴召银 13785078598 办公电话:0335-3691525 传真:0335-360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