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
点击:37次 日期:2010-09-01 00:00:00.0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0039 1、清河县蓝天垃圾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 决定对清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清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资金来源:已落实。 3、项目内容和招标范围:自立项环评开始至环保验收通过止该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处理渗滤液50t/d,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工程的设备供应、安装、工艺管道、调试、试运营、人员培训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等。 4、项目实施地点/周期:清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内;合同生效之日起100日历天。 5、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近2年内(2008年1月至今)至少1项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60万元。 7、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9月1日至 2010 年9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17 :3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复印件、外省企业进冀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一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9、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单位:开标当日接收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其余时间在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规定。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儒林市场斜对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南角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3、招 标 人:清河县蓝天垃圾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原西张古村砖瓦厂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13393290198 14、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0548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9-8299100 15、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 米香玉 吴杰峰 日期: 2010 年 9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