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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施工补充招标公告

点击:24次 日期:2010-08-31 00:00:00.0
 
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招标人: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工程名称: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补充内容:
1、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投标应作出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和中标后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必须全部驻场参与项目实施的投标承诺。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作出认同上述内容的书面投标承诺。
3、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招标人: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法定代表人:宋蕊
联系人:王立峰                  联系人:张雪辉
联系电话:0319-7722841             联系电话:0311-86999239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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