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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2011年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160次 日期:2011-12-14 00:00:00.0

 

顺义区2011年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顺义区2011年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11581号文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顺义区2011年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 顺义区2011年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1.4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更新饮水井15眼(其中:北小营镇1眼岩石井;牛栏山镇4眼平原井,1眼岩石井;木林镇1眼平原井,2眼岩石井;马坡镇6眼平原井);更新农业井47眼(其中:牛栏山镇8眼平原井;木林镇9眼平原井,3眼岩石井;马坡镇3眼平原井;杨镇3眼平原井;南彩镇7眼平原井;北小营镇11眼平原井;赵全营镇平原井2眼,岩石井1眼);变频动力柜15台(套);新增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规模50吨。

1.6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涉及牛栏山镇、木林镇、马坡镇、杨镇、赵全营镇、南彩镇、北小营镇等7个镇。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2120开工,2012731完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1214122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研究所院内主楼4416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215组织开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连勇

联系电话:(0108947725480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

联系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真:010-515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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