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法院审判楼 |
点击:42次 日期:2010-08-30 00:00:00.0 |
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163号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市区法院审判楼己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保发改投资【2009】51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百分之三十、自筹百分之七十。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新市区法院审判楼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路南 建筑面积:9344.79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剪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 投资约:2200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日历工期:398天 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电气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8月30 日至2010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详细地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交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ebeibibidding.com.cn)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政府 地 址:保定市五四西路路南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孙义民 电 话:0312-30893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163号 邮 编:071051 联 系 人:边冀平 电 话:0312-3106002 传 真: 0312-3106006 电子邮件:hbzz16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