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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住房一期)B标段

点击:32次 日期:2010-08-30 00:00:00.0
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层 
内容 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房一期)B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0324X1004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卢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房一期)B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房一期)B标段:17#楼总建筑面积为:5190.6㎡,砖混结构,桩基基础;18#楼总建筑面积为:5190.6㎡,砖混结构,桩基基础。
2、工程地址:卢龙县规划支路北侧,肥子路西侧;
3、预计工期:300天(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5、本工程投资额约为1100万元。
二、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完成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房一期)B标段总包。
三、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卢龙县安居小区工程施工(经济适用房一期)B标段的投标报名。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须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风险抵押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内卢龙县以外施工企业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到卢龙县清欠办办理换证证明)。(3)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卢龙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2010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招标人:卢龙县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胜利   联系电话:15830356199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广场西路2号17层
联系人:刘向阳 联系电话:0335-3692198   13930351654、1590337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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