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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高速入口绿地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点击:27次 日期:2010-08-28 00:00:00.0
泊头市红旗北路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0-27
1、泊头市高速入口绿地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高速入口绿地(二次公告)施工招标
2.2建设规模:绿地面积37819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104国道高速入口处
2.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11月30日,工期66天。
2.6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6、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至2010年9月3日,上午8 时至 11时,下午2 时至5 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资质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及检查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沧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园林管理处
办公地址:泊头市龙华街
联系人:张如爽               联系电话:0317-5565123



代理单位: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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